**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资规出让告字[2024]43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市乐成旧城****、C01-19地块(公开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 | 道路面积(㎡) | 总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用地性质 | 建筑高度(m) | 土地用途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市乐成旧城****、C01-19地块(公开出让地块) | 乐成旧** | ****地块 | 26120 | 3515 | >1.0且≤1.1(其中可售容积率≤0.96,公共容积率≤0.14)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40年,幼儿园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50年 | ≤40 | ≥25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幼儿园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 ≤24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幼儿园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 78000 | 39000 |
C01-19地块 | 42213 |
备注:1、具体规划参数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乐资规中条预〔2024〕25号)。2、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建筑面积:≤75166.3平方米(其中可售建筑面积≤65600平方米;另不同功能的建筑面积要求:3000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B11、B13)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3、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根据批准的总平方案确定的用途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并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出让金补签出让合同,评估时点为总平方案的批准时间。4、竞买人在竞买申请后,不得擅自变更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及股权比例;受让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前,不得擅自变更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及股权比例。5、本次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交地。6、以上均为国家2000坐标面积。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次出让活动接受联合竞买。
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委托联合申请发起人进行报价,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申请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数字认证。
凡在**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或已构成土地闲置但未处置到位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竞得人,及其按招拍挂文****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其他组织竞得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公司,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100%,并****公司名义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不设置底价,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交易中心(https://www.****.com),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报名时间 |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时间 |
2024年12月9日16:00至2024年12月17日16:00 | 2024年12月17日16:00 | 2024年12月9日16:00至2024年12月19日16:00 |
备注:竞买申请****银行账户向随机生成的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交易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具体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八、联系方式如下:
****土地交易科联系电话:0577-****2652 ****2633
****联系电话:0577-****240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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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