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
平水审批〔2024〕50号
****水利局关于**至**公路(**至**段)PPP项目方屋镇隆河大桥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报送的《**至**公路(**至**段)PPP项目方屋镇隆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结合《**至**公路(**至**段)PPP项目方屋镇隆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至**公路(**至**段)PPP项目方屋镇隆河大桥建设方案。现向你单位出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
****水利局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水利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至**公路(**至**段)PPP项目方屋镇隆河大桥建设方案,主要核定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单位:****。
二、工程名称:**至**公路(**至**段)PPP项目方屋镇隆河大桥。
三、工程建设地点:拟建的方屋镇隆河大桥位于**市**县上渡镇方屋屯南侧400m。桥梁呈南北走向跨镇隆河,涉及两处跨河点,距离下游镇隆河入浔江**2.2km。
四、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
方屋镇隆河大桥桥梁起点里程桩号为K16+460.8(坐标X:****158.1162,Y:498550.5404),终点里程桩号为K16+707.2(坐标X:****921.8944,Y:498480.4532),桥梁全长为246.4m。桥跨布置为8×30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 30m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小箱梁;桥墩采用柱式墩、桩基础;桥台采用柱式台、桩基础。本桥平面位于直线上,桥面横坡为单向2%,纵坡0.31%;墩台平行布置。涉河桥墩坐标如下表所示。
表1 涉河桥墩桩号坐标
桥墩 | 桩基编号 | 左幅 | 右幅 | ||
X | Y | X | Y | ||
1# | 桩1 | ****123.3565 | 498550.9773 | ****127.1433 | 498538.2124 |
桩2 | ****125.4368 | 498543.9646 | ****129.2052 | 498531.2618 | |
2# | 桩1 | ****094.6138 | 498542.3831 | ****098.3822 | 498529.6802 |
桩2 | ****096.6757 | 498535.4325 | ****100.4441 | 498522.7296 | |
6# | 桩1 | ****979.5693 | 498508.2543 | ****983.3377 | 498495.5515 |
桩2 | ****981.6312 | 498501.3037 | ****985.3996 | 498488.6009 | |
7# | 桩1 | ****950.8082 | 498499.7222 | ****954.5766 | 498487.0193 |
桩2 | ****952.8701 | 498492.7716 | ****956.6385 | 498480.0687 |
五、防洪及其他要求
(一)拟建**至**公路(**至**段)PPP项目方屋镇隆河大桥选用100年一遇防洪标准,满足《公**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的要求。
(二)**至**公路(**至**段)PPP项目方屋镇隆河大桥减少了河道断面过流面积,桥梁涉河点1最大阻水比为5.07%5年一遇洪水),最大壅水高度为0.030m100年一遇洪水);桥梁涉河点2最大阻水比为5.09%100年一遇洪水),最大壅水高度为0.041m100年一遇洪水)。桥梁运行期占用的阻水比较小,基本不影响河道行洪能力,不会对河道行洪安全构成大的威胁。
(三)施工期应编制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抢险预案,****水利局备案,****水利局及县防汛部门的指挥和安排。
(四)涉水建筑物严格控制枯水期施工,汛期****水利局的监督和指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
(五)工程施工期间,严禁将施工物料及余泥、废料、杂物等堆放在河道内。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避免对河道行洪造成不利影响。
(六)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所核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如有变更应及时函告我局,在征得我局同意后方可施工。有重大变更时应重新办理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七)竣工验收时须通知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将竣工资料报我局备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八)工程建设对第三者合法权益有影响的,由你单位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本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逾期未使用,本书自行失效。
六、附图
(一)工程项目区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1)
(二)桥位平面图(附图2-1~附图2-2)
(三)桥型布置图(附图3-1~附图3-5)。
附图1 工程项目区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1 桥位平面图(一)
附图2-2 桥位平面图(二)
附图3-1 桥型布置图(一)
附图3-2 桥型布置图(二)
附图3-3 桥型布置图(三)
附图3-4 桥型布置图(四)
附图3-5 桥型布置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