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县新增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的意见,提高新增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科学性和公开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省行政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召开《**县2024年新增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县2024年新增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会时间
2024年11月26日上午9时
三、听证会地点
****三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名额及选取办法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及构成(共39人)
1.正式代表32人,其中:消费者代表5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各1人;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县**公交、出租车企业代表6人;政府相关部门、社区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19人。
2.邀请新闻媒体1人、律师事务所律师1人。
3.旁听代表2人。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1.人大代表、****人大、政协推荐。
2.政府部门、街道代表由该部门、街道办事处推荐。
3.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出资、公交企业代表采取自愿报名申请。若报名人数不足,则由听证方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4.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申请,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若报名人数不足,则由****协会推荐产生。
5.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申请、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6.新闻媒体人员、律师由听证方邀请参加。
(三)消费者代表及旁听人员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条件
1.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对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政策有一定了解,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正确履行代表职责。
3.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4日17:30止。
2.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综合股现场报名(地址:**县古州镇古州北路129号,联系电话:0855-****923)。
六、有关事项说明
1.听证会代表必须由本人出席参加听证会,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未经听证会主持人允许中途离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2.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在参加听证会前听取民意,了解、熟悉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的相关常识,做好发言准备。
4.会上发言时简明扼要,也可以书面形式交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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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