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扩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 项目名称:****扩建项目(一期)
2. 建设单位:****
3. 验收服务单位:****
4. 验收生产概况:****扩建项目(一期)位于**市横栏镇**工业区富庆一路26号第一间(项目所在地经纬度:N22°32′44.36″,E113°16′8.97″),项目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年产塑料粒190吨,一期年产塑料粒65吨。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 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再经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作集中深度处理;喷淋用水可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缺失即可,不产生生产废水;冷却用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G1投料、挤出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G2投料工序废气、挤出、注塑工序废气:投料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挤出、注塑工序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同投料工序废气由一条排气筒排放。
3.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为了进一步优化项目区的声环境,将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墙体门窗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③合理布局噪声源,将噪声源安排在车间中间位置,可以有效地增加距离消减;作业过程中尽可能采取墙体门窗等封闭,车间其他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窗结构,有效利用墙体、门体、窗户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④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⑤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⑥项目设置的风机等室外噪声源,采用基础减震垫进行降噪。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弃材料等交有关单位处理;(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等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彭志乐
电话:138****8838
四、附件:验收报告+自主验收意见
本公告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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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