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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蕉**城南金蛇头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建发〔2024〕9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能提高当地渔业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蕉**城南金蛇头三级渔港(提升改造)(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城南镇金蛇头村东侧海域。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兼顾避风功能的生产型三级渔港1座,包括东防波堤长约75米(其中48米兼顾生产码头功能),南防波堤长约88米/100.72米,北防波堤长约89.51米,形成堆场、综合楼平台面积约1243平方米,及避风水域面积7711平方米,可靠泊2艘80HP渔船。设计水产品年卸港量5150吨/年。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506.09万元。资金来源:申请渔港专项补助资金,****政府自筹。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七、项目建设工期: 18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环境保护工程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审查,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请据此批复文件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及项目建设“六制”要求,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初步设计报批后,方可报建施工。
宁****改革局
2024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