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三江联圩涝区能力建设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县三江联圩涝区能力建设项目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县三江联圩涝区能力建设项目 [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县三江联圩涝区能力建设项目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其他事项说明:13.采用电子保函的,根据《**省公共**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发改公管规【2021]1092号)**省公共**交易平台的金融服务系统开具电子保函。现变更为采用电子保函的,根据《**省公共**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赣发改公管规【2021】1092号)和《关于全市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洪政数字【2024】35号)的文件要求,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登陆**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在首页菜单栏进入【电子保函】模块)或**省公共**交易平台的金融服务系统开具电子保函,两者同等有效”条款。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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