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市**区**内涝点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E451********02168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5日
二、澄清内容:
1.因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填写有异议,现明确如下:
所投一标段项目名称为“**市**区**内涝点整治项目(一标段)”,招标项目编号为“****”;
所投二标段项目名称为“**市**区**内涝点整治项目(二标段)”,招标项目编号为“E451********021****1002”;
所投三标段项目名称为“**市**区**内涝点整治项目(三标段)”,招标项目编号为“E451********021****1003”;
所投四标段项目名称为“**市**区**内涝点整治项目(四标段)”,招标项目编号为“E451********021****1004”。
2.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澄清为:
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各投标人已成为****一中标候选人的,可以参与其他标段的评审,但不得再****一中标候选人。
3.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以澄清公告发出当天补遗上传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图纸补遗和清单补遗处下载。
4.**市**区**内涝点整治项目(二标段)第三章 评分办法(一)企业基本情况(1)资质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得10分。更正为:(1)资质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得10分。
5.投标文件应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6日10 时 00 分。更正为:投标文件应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12 月 5日10 时 00 分。
6.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3月29日。更正为: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4月13日
更正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对应更正,请各投标人按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
四、发布更正的媒介:**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ggzy.****.cn/lbggzy/)
五、监督部门及电话
**** 0772-****216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市**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8栋4楼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0772-****302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路719号
联 系 人: 蒙丽丽
电 话:077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