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记录仪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4G记录仪采购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4G记录仪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G记录仪采购130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第(1)条接受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投标物资资质要求:所投标设备具备3C、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度内(2021年度-2023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投标物****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铁物资函〔2024〕103****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 16:00至2024年11月25日 16:0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 09:30,地点为****第一开评标室(地址:**市**区大桥道52****党校B区一层)。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市**区北环路434号
邮 编: 066005
联 系 人:裴先生
电 话: 156****1102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大桥道52号
邮 编: 300170
联 系 人:戈女士
电 话: 022-****3819
传 真: /
电子邮件:****@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工行大桥道支行
账 号: 030********00059747
9.其他
9.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期限为三年,限制****集团有限公司及****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9.2为充分开放市场,扩大竞争,相关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包件存在异议,或某一包件中部分物资可参与竞争的,请按照异议程序及时提出。采购人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程序重新划分包件组织采购。异议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163.com),并电话告知。
9.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
9.4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8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163.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