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芦****服务中心对一批超规格石料进行竞价销售,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转让标的位于****堆料场的一批超规格石料(长宽高任意一项达到50厘米视为超规格石料)数量约为3000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输计重为准),含税挂牌价90元/吨(税率3%),最终以转让方地磅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所有提货量。
(二)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装载(标载装运)、运输及协调相关事宜。
(三)本次转让标的运输时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
二、重要信息披露
(一)本次转让标的均按现状对外公开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做的数量、质量等数据均属参考性意见,不代表转让方的任何担保。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标的情况。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物所有情况无异议,成交后,不论标的物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按照转让方指定标的物进行装运,在标的场地中仅能使用装运工具,不得在标的物场地中出现生产加工设备,或设置筛分和洗选机具等加工设备。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自行组织车辆运输并确定运输车辆数量。运输车辆在运输标的物前,须在转让方指定地点过磅确定重量并进行车辆信息采集(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车辆自身重量、驾驶员姓名及车牌号登记和车辆保险等信息)。标的物装车后,车辆再次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过磅称重,确定实际运输量。运输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安全,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运输过程中不得私自增加运输车辆,如需增加应在增加车辆前一天告知转让方,待转让方同意后,转、受双方对新增车辆进行车辆信息采集。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运输,对标的物运输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向场外运输过程中洒漏在路面上的洒漏物等应及时清理,不得造成不良影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本次转让标的运输时间自《转让合同》签订后次日开始计算。标的运输时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调整等情况,运输时间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如装、运设备不能满足要求等)造成未能按约**期完成运输,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转、受双方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八)标的现场查看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180****2789
(九)其他事宜详见《转让合同》。
三、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标的物明细
标的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暂估量) |
超规格石料 | 吨 | 30000 |
五、报名方式: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11月22日下午18:00前缴纳¥54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作为竞价保证金,中标的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金额的10%)。未中标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号:7536 0120 0000 16614
开户行:******社联合社
六、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并一次性支付所有货款(以成交单价乘以30000吨计算)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预付款到账后受让方才能开始提货,若受让方中标后不签订转让合同或故意拖延合同签订时间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视为违约金,转让方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报价方式:
(一)本次竞价销售采用现场竞价方式,每次加价需以0.5元/吨为单位,报价最高价者中标。
(二)在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按挂牌价底价与受让方直接签约。
(三)如多家意向受让方在现场无报价,则按最早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直接按挂牌价签约。
八、咨询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180****2789
九、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2日
十、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上午10:00
十一、竞价地点: 芦****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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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