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市洪阳镇岐岗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项目,经**市洪阳镇岐岗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资金投入为集体自筹资金,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实施地点:洪阳镇岐岗村辖区内。
(二)项目规模:计划年总投资252490.69元。
(三)服务期限:5年。
(四)招标范围:对辖区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转运和压缩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能力的企业。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下同),持有效****交易所报****政府五楼514房间)报名。
(二)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带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人收取投****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三)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所有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任何虚假、隐瞒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四)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单位****(户名:****,账号:800********120341,行名:****银行)转账预交人民币壹万元为投标保证金,****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评审方式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市洪****交易所开标大厅(洪阳供水五楼)。
(二)逾期未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再受理,有以下情形的,将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三)本项目采用经济标评审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报价范围为最高限价252490.69元/年,最低标底价为239866.16元/年。
(四)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向招标单位递交放弃中标函,经招标单位讨论同意后,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此类推,由交易所发布中标人调整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http://pn.****.net:8788) 、****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cn/jypnhyzzf/gkmlpt/index)上发布,****村委会****交易所公示栏公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余主任 联系电话:133****1109
招标代理机构:**市洪****交易所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3****9994
八、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