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阿堂制药有限公司新建疗癣卡西甫丸(丸剂)生产线、锅炉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9869997 | 建设单位法人:李秋科 |
杨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开发区(**区)金坪路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疗癣卡西甫丸(丸剂)生产线、锅炉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42-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70-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开发区(**区)金坪路9号 |
经度:87.39324 纬度: 43.9128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8-08-14 |
乌环保〔2008〕4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7-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1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986999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4MA78KA2W8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030MABKXTWY6K | 竣工时间:2009-1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疗癣卡西甫丸(丸剂)生产线、扩建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疗癣卡西甫丸(丸剂)生产线、扩建锅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生疗癣卡西甫丸(丸剂)100万粒,一台3t/h天然气蒸汽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生疗癣卡西甫丸(丸剂)100万粒,一台3t/h天然气蒸汽锅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工艺说明: 本项目为中药丸剂生产工艺,主要工艺为:按照处方量领取中药材进行净选水洗和干燥后,再粉碎、灭菌、混合、炼药制丸、干燥选丸、检验、包装、入库。 (1)净选 按照处方量将中药材原料进行挑选,分离去除其中非药用部位,该工序产生的固体废物为非药用部位残渣和杂质。 (2)水洗、干燥 将挑选好的药材放入洗药机中进行清洗,除去泥土,再用蒸汽热风循环干燥箱进行干燥,即得净药材,该工序产生废水为清洗废水,固体废物为废泥土。 (3)粉碎 将药材原料按一定比例加入超微粉碎机组进行粉碎,使原料粉碎到80-100目细粉,产生的粉尘经布袋式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主要产生粉碎粉尘;白芝麻通过钴-60灭菌(外协)后放入液氨粉碎机组(冷却至零下70摄氏度左右)进行粉碎,使原料粉碎到80-100目,白芝麻为油性物质,不产生粉碎粉尘。 (4)混合 将黄连、菝荬、欧菝葜根、冰糖粉碎好的物料进行钴-60灭菌(外协),再与粉碎好的白芝麻加入三维混合机进行充分混合。 (5)炼药制丸 将混合均匀的物料通过管道打入全自动速控中药制丸机并加入少量的水进行制丸。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6)干燥、选丸 将制好的药丸,通过电加热热风循环烘箱进行干燥,再通过丸粒滚筒筛将烘干后的药丸进行抛光、拣选,剔除不规则的药丸。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固体废物为废药品。 对药丸按质量标准进行检验,该工序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药品,将废药品粉碎后回用。 (8)包装、入库 将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内外包装后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说明: 本项目为中药丸剂生产工艺,主要工艺为:按照处方量领取中药材进行净选水洗和干燥后,再粉碎、灭菌、混合、炼药制丸、干燥选丸、检验、包装、入库。 (1)净选 按照处方量将中药材原料进行挑选,分离去除其中非药用部位,该工序产生的固体废物为非药用部位残渣和杂质。 (2)水洗、干燥 将挑选好的药材放入洗药机中进行清洗,除去泥土,再用蒸汽热风循环干燥箱进行干燥,即得净药材,该工序产生废水为清洗废水,固体废物为废泥土。 (3)粉碎 将药材原料按一定比例加入超微粉碎机组进行粉碎,使原料粉碎到80-100目细粉,产生的粉尘经布袋式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主要产生粉碎粉尘;白芝麻通过钴-60灭菌(外协)后放入液氨粉碎机组(冷却至零下70摄氏度左右)进行粉碎,使原料粉碎到80-100目,白芝麻为油性物质,不产生粉碎粉尘。 (4)混合 将黄连、菝荬、欧菝葜根、冰糖粉碎好的物料进行钴-60灭菌(外协),再与粉碎好的白芝麻加入三维混合机进行充分混合。 (5)炼药制丸 将混合均匀的物料通过管道打入全自动速控中药制丸机并加入少量的水进行制丸。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6)干燥、选丸 将制好的药丸,通过电加热热风循环烘箱进行干燥,再通过丸粒滚筒筛将烘干后的药丸进行抛光、拣选,剔除不规则的药丸。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固体废物为废药品。 对药丸按质量标准进行检验,该工序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药品,将废药品粉碎后回用。 (8)包装、入库 将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内外包装后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运营中,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Ⅲ类标准。 项目生产车间须安装强制排风系统,并在粉碎、混合、包衣车间安装布袋除尘器,确保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车间乙醇气体须经高效过滤器过滤,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相应标准。 生产废水须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与****园区下水管网;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回收利用,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并送至指定地点处理。 项目供暖须依托原有燃气锅炉,不得**燃煤设施。 本项目**一台3t/h天然气蒸汽锅炉,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排气筒高度不得小于8米。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运营中,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Ⅲ类标准。 项目仅建设丸剂生产线,生产车间已安装强制排风系统,破碎设备自带除尘器,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引入车间通风系统排至室外;混合车间安装一台滤筒除尘器,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生****处理站处理,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与****园区下水管网;生产过程无冷却水。 项目产生的残渣和杂质、废泥土、废包装等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药品统一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碎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供暖依托原有燃气锅炉,未**燃煤设施。 项目**一台3t/h天然气蒸汽锅炉,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排气筒高度为8米。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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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污水处理站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安装布袋除尘器 | 已监测 | |
2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低氮燃烧设施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 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回收利用,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并送至指定地点处理。 | 项目产生的残渣和杂质、废泥土、废包装等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药品统一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碎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供暖须依托原有燃气锅炉,不得**燃煤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供暖依托原有燃气锅炉,未**燃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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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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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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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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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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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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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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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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