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传达室外墙及部分零星改造项目,委托代理编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食堂、传达室外墙及部分零星改造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293198.54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B0199-其他建筑物施工 | 食堂、传达室外墙及部分零星改造 | 1 | 批 | 293198.54 | 293198.54 | 2900元 |
****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参与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本次磋商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起至 2024年11月 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 12:00 ,下午 14:30 ~ 17:00 ((**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到****(地址:**市经开区板仓南路26****中心楼3A座1708室)购买磋商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0:00(**时间),地点为**市经开区板仓南路26****中心楼3A座1708室指定开标厅(****)。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地 址:**市**区嘉雨路467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4908
地 址:****开发区板仓路以西、****广场数码中心楼3A座1708室
联系人:孙女士 邮编:410000
电 话:0731-****7488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