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和谐路隔离墩移至春秋路安装项目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县和谐路隔离墩移至春秋路安装项目 | ||
所在地区 | **省-**市-**县 | |||
项目实施地点 | 春秋路高速口路段 | |||
最高限价 | 351461.77元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招标内容 | 将和谐路中央水泥隔离墩移至春秋路中央及两侧吊装、运输、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351461.77元,资金比例 100% | |||
计划工期 | 15天 | 招标方式 | 其他 | |
项目概况 | 1、招标人:****; 2、联系人及方式:贾建强、139****1689;3、建设内容:将和谐路中央水泥隔离墩移至春秋路中央及两侧吊装、运输、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其他情况 | ||||
标的情况展示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7000.0元 |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挂牌延期-以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资质要求 |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无失信记录。 | |||
其他条件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法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详见招标公告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031****6767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
项目联系人 | 赵慧轩 | 联系电话 | 132****0686 | |
传真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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