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年产9亿只铝电解电容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8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青年路279号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9亿只铝电解电容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龙岭电子产业园二期8栋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原厂****工业园旭荣制衣厂内,年产9亿只铝电解电容器生产线项目于2018年1月10****环境局****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益环审(表)〔2018〕7号),2020年4月在取得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2020年6月完成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于2022年4月投资568万元将项目整体搬迁至******开发区电子产业园二期8栋,生产规模保持不变。总建筑面积683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布置裁切区、钉卷区、包装区、含浸区、组立套管区、老化区等)、原材料仓库、半成品仓库、办公区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 二、你公司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必须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须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生活污水采取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采取隔油池预处理,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 1 中间接排放限****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并满足表2中电子元件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车间采取全封闭式管理,含浸和套管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密闭设备和密闭操作等措施,裁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电解液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后外售**化利用;废电解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环评结论 |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等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也能得到有效、安全的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10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