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注修改为“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印章。3、申请人招标代理诚信分值应为100分(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截图中应有截图日期)。4、所有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新聘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所有从业人员资格信息应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所有信息一致。5、****建设厅近一年没有不良记录(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截图,截图中应有截图日期)。6、信用中国近一年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截图,截图中应有截图日期)。7、提供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步骤、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进度计划控制方案、质量及成本控制制度及方案、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方案及措施、拟派驻单个项目团队及人员管理组织措施方案、对项目管理有独特的思考和建议,对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有完善的解决方案、后期非责任问题配合处理方案及其他增值服务方案。8、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招标人将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多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申请人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等,申请文件文件请请使用以下命名方式:申请人全程+项目名称,****公司+某工程)。9、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10、以上条款均满足的申请人,招标人在服务方案、业绩、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中择优选取。”
2、比选截止时间由2024年11月19日23:59变更为2024年11月22日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