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天土出让【2024】0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天地【2024】116、11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门市****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建筑限高 | 出让 年限(年) | 估价备案号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
P(2024)116号 | **市岳口镇潭湖新村、耙市村 | 88067.24 | 三类工业用地 | ≥0.6 | ≥40% | / | ≤70米 | 50 | ****124BA0048 | 3000 | 2000 | 20 | 200 |
P(2024)117号 | **市卢市镇同兴村 | 19350.84 | 工业用地 | ≥1.0 | ≥45% | / | ≤20米 | 50 | ****424BA0038 | 1500 | 235 | 5 | 24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6日8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16时 | ||||||||||
“标准地”出让指标 | 3 | P(2024)116号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容积率≥1.0 P(2024)117号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1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容积率≥1.0 | |||||||||||
X |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CB/T12723-2013)和相关行业标准 | ||||||||||||
其他条件 | 建设时按规划要求并服从管理;以“标准地”方式出让 |
注:具体规划条件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划要求建设并服从规划部门管理。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5****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9****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中心将在2024年12月19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20日16时。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规划局往来资金专户
账号:175********007702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陆羽大道与状元路交汇处
****中心)
联系电话:0728-****156 159****2939
联 系 人:张永梅 魏姣平
****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