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收到**市隆****公司对位于**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45-25地块商住楼项目(昊艺尚苑)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商住楼项目(昊艺尚苑)
该项目1栋和2栋于2023年03月31日在原****建设局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41302(2023)60212号、建字第441302(2023)60213号],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
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办理1栋和2栋的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主要变更内容为:一、1栋和2栋的首层局部公共架空空间变更为住宅大堂,扩大了1栋和2栋的首层大堂;二、取消了1栋的C1、D2和D3户型客厅景观阳台旁的空调机位,将原空调机位变更为阳台;三、2栋标准层D1户型的轴2B-7至2B-8交2B-D处的凸窗变更为平窗,2栋标准层E1户型的公共卫生间的凸窗变更为平窗。变更后,主要技术指标为:1栋—层数为地上29层,首层建筑面积1051.1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5.9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97.92平方米,公共架空建筑面积207.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802.52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4595.2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897.3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97.92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07.24平方米(其中公共架空建筑面积207.24平方米)。2栋—层数为地上32层,首层建筑面积1438.0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6.0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68.15平方米,公用配电房建筑面积303.74平方米,公共架空建筑面积12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18.17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4398.0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226.1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68.15平方米,公用配电房建筑面积303.74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20.1平方米(其中公共架空建筑面积120.1平方米)。变更后,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要求。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我局或到现场公示栏查询。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可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 系 人:文先生、薛先生,联系电话:0752-****706
监督电话:0752-****684,E-mail:jsgcghgl@hzz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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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