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库专用三防窗改造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粮库专用三防窗改造工程;
1.2 采购人:****;
1.3釆购代理机构:****;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5采购项目概况:对1号至25号仓内窗及轴流风机口进行三防隔热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最高控制价492011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2.1 采购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 ;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定》合格标准,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国粮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粮油仓库工程验收规程(LS/T8008-2010)》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2.5 安全目标: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验收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工程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2)财务要求:提供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承诺函
(3)业绩要求:本项目无需业绩
(4)信誉要求: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n/shixi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声明函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其他要求: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建设部或****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每日上午8 时至 00 时,下午 17 时至 30 时(**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公司[**县217路165号1幢604室]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釆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供应商代表执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26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 **县217路165号1幢604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 逾期发送、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釆购公告同时在******公司网址(http://www.****.com/)、****公告栏 上发布。
8其他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釆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9联系方式采购人: ****
地址:**直属库 ,
电子邮箱: /
电话: 139****3077 ,
传真: /
联系人: 李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县217路165号1幢604室 ,
电话:183****2106 ,
传真: /
联系人: 陈女士
2024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