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有关规定,****受****的委托,就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高边坡和软基监测项目辅助性监测采购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高边坡和软基监测项目辅助性监测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简要描述 |
1 | 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高边坡和软基监测项目辅助性监测采购 | 1 | 项 | 551000 | 551000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犯罪、重大违法违纪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本身或****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本身或****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等: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将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标书费用缴纳凭证等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得电子版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用汇入下列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 号:760********323292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下午13:30(**时间);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评审室;
各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并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显示签收后须与接收人确认是否收到文件,确需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的,参与人员应确保按时递交响应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邮寄地址:****(**市机场路一巷22号杰立大厦裙房2楼)
接收人:王纪凤联系方式:183****3076
(注:不接收任何到付邮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2日下午13:30(**时间);
七、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评审室;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政府采购活动。
3、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将被拒绝。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龙驹坞70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肖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6816
质疑联系人:李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机场路一巷22号杰立大厦裙房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纪凤/陈素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3076
质疑联系人:钱学丰
质疑联系方式:158****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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