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委托运营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开发区****处理厂委托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开发区****处理厂委托运营。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
2.3. 招标采购服务最高控制价:709.2万元。
2.4. 委托运营期限:3年
2.5. 服务要求:处理后污水要达到环保部门排放标准要求。
2.6. 污水处理厂运行标准:出水水质应达到GB18918—2002《****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法定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包含但不仅限于:
①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应没有进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③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 11月26日到**市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cn/smwz/)或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fujian.****.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8时3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4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方式:****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③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提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网址:http://fujian.****.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7.2.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 12月11日8时30分;
8.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9.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cn/smwz/)、或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fujian.****.cn/)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 ****园区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136****2224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县均溪镇建山路191-6号三楼
报名/投标事宜咨询电话:0598-****993 联系人:陈工
监督部门:****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省**市**县均溪镇**路9号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0598-****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