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就**区“乡村**”创业精英训练营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专业培训机构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乡村**”创业精英训练营项目
二、项目内容
聚焦**区乡村**领域,围绕生态种殖、新式徽菜、乡村旅游等区域特色产业,面向全区创业新农人、乡村新创客、返乡大学生等30名优秀创业项目负责人,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量身打造特色精品创业培训课程体系,通过引入优质创业服务**,采取走进知名高校、走进知名企业等形式,提升创业项目负责人经营管理能力。我局决定举办2024年**市**区“乡村**”创业精英训练营项目,中标企业按照采购人要求,承办训练营项目,负责参训学员筛选、培训组织、后续服务等。
三、项目经费
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总预算23万元。
四、培训机构应具备条件
1.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培训机构主营业务需包括创业辅导或相关培训业务等。
3.具备培训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条件: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践实****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跟踪服务能力。
5.财务制度完善,认真遵守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训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培训机构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申请报告;
2.资格文件(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培训资质等);
3.技术文件(培训组织方案等);
4.商务文件(项目预算清单等);
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委托代理人授权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需密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时间安排
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下午5:3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谈判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
七、谈判地点
谈判设在**市**区人社局,地址:**市**区**路35号三楼会议室。
八、相关要求
1.参加谈判的企业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2.参加谈判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企业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九、项目评审
**区人社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对方案、报价、服务承诺、项目人员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情况,从满足服务要求与实际需要的单位中择优选取服务商。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市****社会保障局
地 址:**市**区**路35号
联系电话:0559-****601
联 系 人:夏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