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憨镇2024年财政奖补资金、衔接资金等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19磨憨镇2024年财政奖补资金、衔接资金等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磨憨镇2024年财政奖补资金、衔接资金等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现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1号)等文件要求,结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
磨憨镇2024年财政奖补资金、衔接资金等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工程索赔资料准备、编制咨询报告、结算审查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配合本项目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2、其他:完成采购人交予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具体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二、报价取值方式
1、以云价综合[2012]66号收费标准为基础报下浮率,本项目基准下浮率为20%,下浮率低于20%的比选文件按无效处理。
2、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特点以及对项目有关难度的估计,根据市场行情自行报价,报价应包含人工成本、管理费、税费、差旅费等完成本项目需要的所有费用,中选后,采购人不在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三、评议步骤
当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时,采购人启动评议程序:
(一)由本单位****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二)现场拆封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中的业绩、技术方案、服务保障、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进行综合打分。
(三)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提交****政务会讨论决定。
(四)成交结果在****网上公示。
(五)同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方式。
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誉良好,提供信誉承诺书;经营正常,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至近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提交文件的则无需提供。
五、申请比选需准备的资料
响应文件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函(附件1)。
2、廉政承诺函(附件2)。
3、申请人拟派往项目组成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拟派项目组成员不低于2人(包含项目负责人)。
4、业绩、技术方案、保障措施方案等。
5、信用情况:申请单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书。
6、比选文件加盖公章,统一使用A4纸打印(提倡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每册采用粘贴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且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以密封形式一套,并在文件的封口处加盖比选人单位公章或者密封章。
六、预算资金:¥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七、其他事项
1、签订协议后,应严格执行协议条款,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保证协议的顺利完成。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协议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含项目结算工作完成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止。
4.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5.具体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以****委托任务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2024年财政奖补资金、衔接资金等项目。
八、申请文件递交日期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 20 日09:00至11月 26 日17:00;地点:****(****105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单 位:****
地 址:磨憨镇尚勇正街****
联系方式:欧阳超(电话:151 9840 8479)
附件1
****:
磨憨镇2024年财政奖补资金、衔接资金等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其费用承诺参考云价综合【2012】66号文件《****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并优惠下浮 %,具体计算如下:
阶段名称 | 计算基数 | 分档累计(万元) | 专业系数 | ||||
X≦200 | 200 | 500 | 2000 | 5000 | |||
工程结算造价审核 | 委托审核的结算造价金额 | 4.0‰ | 3.5‰ | 3.0‰ | 2.5‰ | 2.0‰ | (不调整) |
成效附加费用(审减奖励) | 审核差异5%以内不计取,超出部分:审核差异超过核定造价5%之外的金额×5%×(1-下浮率%)计算。 |
如按计算标准计算单宗收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1-下浮率%)计算咨询服务费用,成效附加费按照审核差异5%以内不计取成效附加费,审核差异超过核定造价5%之外的金额×5%×(1-下浮率%)计算。
比选申请人: (公章)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廉政承诺函
我单位根据本次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不向比选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或变相赠送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比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比选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比选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为资金比选机构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不向比选机构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不将比选机构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2.不单独约见比选机构工作人员;不到比选机构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3.不向比选机构工作人员询问评选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第三方单位或个人向比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4.不诋毁比选活动相关任何一方的名誉,不传播与比选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5.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申请人,不与比选机构及其他申请人私下串通协商等。
6.发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各方均可向比选机构监督部门举报;比选机构监督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处理或处分。
7.比选机构监督部门有权对竞争性选择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我单位自觉接受监督。
我单位如违反本承诺约定,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处理;违反国家法律的,****机关进行处理。
申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附件3
公司营业执照、拟派驻本项目人员、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及服务方案、业绩等,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