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项目位于**县城峰镇刘岐村,由********公司做为建设单位。我局于2020年11月6日通过了该项目总平面图审查、2020年11月19日通过了管线综合总平面图审查。现为满足现有的客运市场的需求,在保证各项规划指标在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对1#楼一层、二层布局及平面功能、采光通风井、天然气和室外隔油池等进行优化调整,并向我局申请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及规划设计方案变更申请,主要调整内容为:
一、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主要规划指标如下:总建筑面积由原来35477.3㎡调整为35204.91㎡。地上建筑面积由31069.7㎡调整为31068.82㎡。总计容建筑面积由31069.7㎡调整为31061.1㎡;****中心计容面积由15845.55㎡调整为15495.08㎡;商务办公计容面积由15224.15㎡调整为14897.58㎡,有线电视机房由44.98㎡调整为43.08㎡,通信机房由72.44㎡调整为74.77㎡,物业用房由157.31㎡调整为159.43㎡。建筑占地面积6426.4㎡调整为4889.9㎡,建筑密度24.8%调整为18.87%。****中心、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和其他(计容)面积均不变。不计容建筑面积由4407.6㎡调整为4143.81㎡。容积率、绿地面积、绿化率、非机动车车位数、机动车车位数保持不变。
二、规划设计方案布局
1、总平图调整:根据消防的要求,为确保消防车辆能够迅速、顺畅地到达火灾现场。消防救援场地由南侧改至北侧;集散中心东侧入口与南侧采光通风井调整。
2、管综图调整: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取消天然气和室外隔油池。
3、单体平面图调整:受公众出行习惯变化、疫情等因素影响,集散中心客流量呈断崖式下滑。为满足现有的客运市场的需求,****中心1#楼的一层和二层平面布局进行优化调整。
根据客流量预测,合理布置售票窗口数量。****中心1#楼的一层平面售票大厅和候车大厅的面积进行调整。扩大行李托运大厅,并增加4间办公室。调整后的一层总计容面积不变。
因1#楼二层的主要功能为旅游集散,为旅客的中转层和休息区,为充分保障乘客休息,****办公室开敞改成集散大厅。调整后的各项面积等指标均符合原设计规划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具体变更情况详见规划设计方案对比图。
依据《**省实施く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n/)。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5 日至2024年11月25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5660)。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5660)。办公地点:********办公室,邮编:3507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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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