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萧政工出(2020)42号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61127T | 建设单位法人:夏建祥 |
夏建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党湾镇爱华路11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萧政工出(2020)42号****工厂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益农镇垦茂街18号 |
经度:120.****61944 纬度: 30.****5694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13 |
萧环建〔2021〕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61127T002W |
2024-07-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1000 |
28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61127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561127T | 验收监测单位:**普洛****公司 |
913********049908G | 竣工时间:2024-07-01 |
2024-07-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15 |
2024-10-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nd-5453.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异地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异地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汽车轮毂单元700万套/a、球头总成600万套/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汽车轮毂单元400万套/a、球头总成300万套/a |
产量有所减少,企业设备未上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轮毂单元生产工艺流程工艺说明:以钢材为原料,在车间内切割下料、加热、锻压成型后自然冷却或者冲压成型,锻造后的工件需进行切边处理,此过程中不使用乳化液。冲压成型及锻压成型的工件进行正火、淬火处理后,进行粗车、抛丸加工,然后经精车加工、磨加工,加工好的工件用清洗机清洗干净,再用注脂机注入润滑脂,最后与其他外购成品配件进行组装,试验合格后为成品。 部分工件清洗采用煤油清洗,清洗后的煤油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回用,定期更换,其余部分工件清洗时需使用清洗液,清洗液由清洗剂与水按照1:19进行调配而成,定期补充,不排放。淬火以水基淬火液为介质,将工件加热至800℃后在水基淬火液中冷却,淬火液主要成分为聚合物聚烷基撑乙二醇、羧酸混合物、胺类、杀菌剂、非铁重金属钝化剂及去离子水组成,使用过程中不产生废气污染物,淬火液循环 使用定期更换。锻造、正火、淬火工序均使用电加热。 球头总成生产工艺流程工艺流程简要说明:球头总成包括三个零部件:球销、球壳、堵座,金属原料经锻造(中频电加热)、机加工等工序分别加工为球销毛坯件、球坯件、堵座毛坯件,再与外购零部件进行组装,组装过程中需要使用点焊机进行焊接,检验合格后即为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轮毂单元生产工艺流程工艺说明:以钢材为原料,在车间内切割下料、加热、锻压成型后自然冷却或者冲压成型,锻造后的工件需进行切边处理,此过程中不使用乳化液。冲压成型及锻压成型的工件进行正火、淬火处理后,进行粗车、抛丸加工,然后经精车加工、磨加工,加工好的工件用清洗机清洗干净,再用注脂机注入润滑脂,最后与其他外购成品配件进行组装,试验合格后为成品。 部分工件清洗采用煤油清洗,清洗后的煤油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回用,定期更换,其余部分工件清洗时需使用清洗液,清洗液由清洗剂与水按照1:19进行调配而成,定期补充,不排放。淬火以水基淬火液为介质,将工件加热至800℃后在水基淬火液中冷却,淬火液主要成分为聚合物聚烷基撑乙二醇、羧酸混合物、胺类、杀菌剂、非铁重金属钝化剂及去离子水组成,使用过程中不产生废气污染物,淬火液循环 使用定期更换。锻造、正火、淬火工序均使用电加热。 球头总成生产工艺流程工艺流程简要说明:球头总成包括三个零部件:球销、球壳、堵座,金属原料经锻造(中频电加热)、机加工等工序分别加工为球销毛坯件、球坯件、堵座毛坯件,再与外购零部件进行组装,组装过程中需要使用点焊机进行焊接,检验合格后即为成品。 |
无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扩建后益农厂区废气主要为切割下料、抛丸粉尘、锻造废气、清洗上油有机废气、淬火废气、食堂废气。 1、切割下料烟尘废气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出,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车间通风; 2、抛丸粉尘:抛丸机自带集气装置,抛丸过程抛丸机为全密闭负压状态,粉尘经顶部直连管道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以100%计。粉尘收集后共同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3、清洗上油油雾废气:项目共5条清洗涂油线,工件经传送带进行输送,工件进出口设置围挡,除工件进出口外全部密闭,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设备顶部直连管道收集,废气收集后共同通过1套高压静电装置进行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4、锻造废气:项目共配备8台热模锻压力机,设备锻造区域三面设置围挡,仅保留工件进出口,每台设备锻造区域侧方均设有集气装置对脱模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后经设备内部直连管道进行输送, 废气收集后共同经1套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5、项目采用水基淬火液进行淬火,冷却过程中产生大量水蒸气及极少量有机废气,极少量有机废气最终通 过车间换气系统排出。 6、本项目劳动定员280人,食用油用量约35g/人●天,年工作251天,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益农厂区废气主要为切割下料、抛丸粉尘、锻造废气、清洗上油油雾废气、淬火废气。 1、切割下料烟尘废气、淬火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已购买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 2、抛丸粉尘:抛丸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一个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清洗上油油雾废气:项目共2条清洗涂油线,工件经传送带进行输送,工件进出口设置围挡,除工件进出口外全部密闭,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设备顶部直连管道收集,废气收集后共同通过1套湿式高压静电装置进行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4、锻造废气:项目共配备4 台热模锻压力机,设备锻造区域三面设置围挡,仅保留工件进出口, 每台设备锻造区域侧方均设有集气装置对脱模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后经设备内部直连管道进行输送,废气收集后分别经各自配套的1套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汇总至一根总管,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5、食堂暂未启用,本次验收无食堂油烟废气。 |
1锻造废气由“1套水喷淋装置处理”调整为“3套水喷淋处理”,未新增排气筒排放口; 2食堂暂启用,本次验收无食堂油烟废气。其余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共4个用水环节,分别为:清洗液配制用水、超声波清洗用水、喷淋用水、生活污水。 1、清洗液配制用水 汽车轮毂生产线部分工件清洗采用煤油清洗,清洗后的煤油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回用,定期更换,废煤油做****公司处置。其余部分工件清洗时需使用清洗液,清洗液由清洗剂与水按照1 :9 进行调配而成。清洗工序主要为去除工件表面金属颗粒及乳化液等油污,对清洗液要求不高,因此,清洗液可重复使用,不排放,使用过程中需定期补充清洗剂。 2、超声波清洗用水 球头生产线需使用超声波清洗生产线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不添加清洗剂,清洗用水视生产情况定期更换,一般1天更换一次。 3、喷淋用水 本项目采用水喷淋工艺处理锻造废气,锻造废气收集风量约8000m3/h,喷淋塔液气比为2.5L/m3,则喷淋用水循环量约20t/h。喷淋塔进水量约为3t/次,喷淋用水每天更换一次,则水喷淋装置共用水约753t/a,损耗率以10%计,则喷淋废水的排放量约为678t/a。 4、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280人,每人每天用水量按120L计,则生活用水量约为8434t/a,排污系数按0.85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7169t/a。 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汇总后经隔油、调节、厌氧、好氧、沉淀工艺处理后纳管是可行的,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最****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废气处理中水喷淋设施用水、清洗过程清洗液调配用水,超声波清洗用水。 1、清洗液配制用水清洗液可重复使用,不排放,使用过程中需定期补充清洗剂。 2、生活用水、废气处理中水喷淋设施用水、超声波清洗用水汇总后经污水站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环境。 污水站处理工艺为:格栅池+调节+气浮+一级兼氧+一级好氧+一级沉淀+二级兼氧+二级好氧+二级沉淀+达标外排池;设计日处理能力260m3/d。 |
优化污水站工艺,实际污水站工艺优于环评新增气浮+二级兼氧+二级好氧+二级沉淀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238 | 0.19 | 0.646 | 0 | 0 | 0.428 | 0.19 | |
0.012 | 0.009 | 0.032 | 0 | 0 | 0.021 | 0.00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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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1.214 | 0.2948 | 2.485 | 0.809 | 0 | 0.7 | -0.514 | / |
0.06 | 0.4266 | 1.012 | 0 | 0 | 0.487 | 0.42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本项目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处理厂处理后外排。污水站处理工艺为:格栅池+调节+气浮+一级兼氧+一级好氧+一级沉淀+二级兼氧+二级好氧+二级沉淀+达标外排池; 雨水: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厂区现有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 | 在监测日工况下:污水排放口所测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限值要求;其余所测项目除总氮、水温、色度外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市政管网,外****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环评一致:生活用水、废气处理中水喷淋设施用水、超声波清洗用水汇总后经污水站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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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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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本项目 CODCr、NH3-N 需按照 1:1 进行区域替代削减,VOCs、工业烟粉尘按照 1:2 进行区域替代削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因现有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本项目涉 及生产废水的排放,因此 CODCr、NH3-N 需按照全厂排放总量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 次环评对现有项目工业烟粉尘的排放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新增排放量与新厂区新增工 业烟粉尘共同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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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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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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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本次环评对脱模颗粒物排放量进行重新核算,实际排放量约 1.058t/a,党湾厂区颗粒物总量合计为1.214t/a,为进一步削减现有项目颗粒物排放量,要求企业对脱模废气进行处理,5台热模锻压力机产生的废气共同经 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净化效率以90%计,则本项目实施后,现有项目脱模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约0.249t/a,即颗粒物以新带老削减量为0.809t/a。此外,要求企业将脱模废气纳入自行监测管理,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2、要求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危废仓库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设计建设导流沟和收集池,防止危险废物外溢流失。 3、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油桶危废类别及代码为 HW08 (900-249-08),要求企业在后续生产过程中将废油桶单独收集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党湾厂区脱模废气采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环保设备调整原因:由于锻压辅料石墨乳含有水分,废气导致布袋除尘受潮板结堵塞,故调整脱模废气环保设备,本次调整未导致污染物总量超标的情况发生】,党湾厂区2024年8月通过了自主验收,脱模废气颗粒物排放量为0.186t/a,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企业已将脱模废气纳入自行监测管理,定期委托**普洛****公司开展自行监测。 2、党湾厂区在厂区中部设置有一处危废仓库(面积约30m2),该危废暂存场所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地面已做好防腐防渗漏措施,门口已有危废、周知卡标识。具体详见报告附图。 3、废油桶指煤油、防锈油等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08(900-249-08),企业收集后委托******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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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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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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