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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0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339 邮编:645154
通信地址:**庆符镇滨**路(****)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绿****中心及研发试验平台项目 | **市月江镇**循****园区石桥片区 | **丽雅****公司 | ******公司 | 项目位于**省**市月江镇**循****园区石桥片区,用地面积为11042m2,拟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43%。主要建设内容:(一)建设创新平台:**回收浆、竹浆、纸改浆等柔性小试线,莱赛尔短纤、莱赛尔长丝、交联产品等柔性小试线,构建绿色生物基纤维创新平台。****实验室:对小试生产线的服务,对小试线的原料、试验产品、中间产物等进行检测。 | 1.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表现为:废水、废气、噪声、危险废物。 2.项目施工期间环保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管理要求,扬尘采取洒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开休息时段作业,使用低声源设备。 3.项目营运期环保措施: (1)废水:浆粕试验线产生的脱色废水采用酸调节+板框压滤预处理(处理能力5m3/d);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所有废水采用2个集水井(-1m)+20m3收集桶收集后,通过自建架空管道,依托丽****处理站处理。 (2)废气:莱赛尔纤维试验线VOCs:水喷淋塔+15m排气筒(DA001);综合实验室废气:通风柜+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排气筒(DA002)。 (3)噪声:消声、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危险废物:建设一座10m2危废暂存间,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