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环能微电网梅村厂区光伏组件采购(三次)公开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华光环能微电网梅村厂区光伏组件采购(三次)公开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项目公告
华光环能微电网梅村厂区光伏组件采购(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光环能微电网梅村厂区光伏组件采购。项目业主为****,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华光环能微电网梅村厂区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168.0 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华光环能采购光伏组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是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 3.1.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 18时 至 2024年11月25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cn: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 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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