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
1.项目名称:****年产30万支羽毛球拍、10万支网球拍项目
2.建设地点:**市**镇坑尾村北区71号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新****公司
5.项目概况:****位于**省**市**市**镇坑尾村北区71号,租赁6层式厂房的第3、4、6F,租赁建筑面积6312.24m2,投资建设“****年产30万支羽毛球拍、10万支网球拍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聘职员8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300日,日工作时间24小时(两班制),预计生产能力为年产30万支羽毛球拍、10万支网球拍。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高浓度漆雾洗涤废液定期更换,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成型热压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喷漆、喷枪清洗废气由连接喷漆水帘柜的集气管道负压收集(“水帘+气旋喷淋”除漆雾),调漆、烘干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合并进入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由20m排气筒排放;设置2套净化设施(TA001、TA002)及2根20m排气筒。打磨粉尘、补土灰雾通过水帘柜配套的集气装置收集,并经水帘柜的“水幕帘+气旋喷淋”设施(TA003)处理,处理后的粉尘合并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直连的集气管道密闭负压收集,通过1根20m排气筒直接排放,天然气燃烧安装低氮燃烧装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为西南侧103m处的坑尾村、西北侧185m处的坑尾村居民住宅、东南侧150m处的西浔村,同时项目喷漆、烘干、成型热压、打磨补土车间、化学品仓库设为密闭式,密闭车间、仓库距最近敏感点坑尾村的距离为103m,敏感点不在防护距离(50m)内,项目生产工艺废气排气筒与该环境保护目标的最近距离为108m,距离相对较远,且项目废气经净化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③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西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边角料、废次品、废纸、原子灰空桶外售给相关厂家重新利用;原料空桶(油漆、固化剂、稀释剂、清洗剂的空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其空桶、漆渣、污泥、废清洗溶剂、废导热油、沉渣、高浓度水帘柜洗涤废液密封包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公司年产花生糖300吨、酥心糖2400吨项目
2.建设地点:****开发区(食品园)宜和路13号
3.建设单位:****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欣****公司
5.项目概况:****公司年产花生糖300吨、酥心糖2400吨项目位于福****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宜和路13号,为自建厂房。本次使用2#厂房建筑面积11425m2,2#宿舍楼5500m2,合计16925m2,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55万,设计年产花生糖300吨、酥心糖2400吨项目。拟聘员工50人,其中40人住厂,年工作300天,单班制,每班9小时制(昼间),夜间不生产。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化粪池混合预处理后满足******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设计值,且项目所在地工业区污水管网完善,废水通过管道直接排至******处理厂进行预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后,最终通过梧垵溪截污管道进****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因此,项目废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配投料粉尘,脱皮粉尘,破碎粉尘,化糖熬煮、混合搅拌废气(异味)。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抽风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直接排放;项目在配料间及投料口安装集气罩,其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同时定期清扫车间地面撒漏、沉降的粉料;脱皮机封闭作业,采用密闭管道直连设备的收集方式,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机出口处安装集气罩,其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同时定期清扫车间地面撒漏、沉降的粉料;化糖熬煮、混合搅拌废气(异味)通过设备上方安装的集气罩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
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后废气可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各噪声源强约为70-80dB(A),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昼间西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限值要求,其余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限值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食品废料、尘渣、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废润滑油及润滑油空桶分类收集并贮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晋****公司年产粘扣带5000万对米项目
2.建设地点:**市英林镇后头村西塔路59号1号楼1层、2层、5层及2号楼
3.建设单位:**晋****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欣****公司
5.项目概况:**晋****公司厂址位于**市英林镇后头村西塔路59号1号楼1层、2层、5层及2号楼。系**市****公司厂房,**市****公司将**市英林镇后头村西塔路59号1号楼1层、2层、5层及2号楼出租给**晋****公司作为生产车间,租赁面积为1号楼西侧1层、5层厂房共3601㎡,2****结构厂房)1500㎡,租赁1号楼东侧2层现有已建成宿舍40间作为员工宿舍。建设内容为:进行粘扣带生产,年产粘扣带5000万对米。员工人数60人,其中40人住在厂区内,不设置食堂,年工作天数300d,每天8h,项目总投资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表1的B等级限值****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最严限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厂的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废气来源于上胶定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及锅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标准中表1要求排放,锅炉燃烧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排放。
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后废气可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各噪声源强约为55-85dB(A),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废线筒经收集后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生产使用的丙烯酸共聚物乳液601和硬挺剂产生的废原料空桶、废抹布、废气处理设施中更换出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