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名称 | **市****公司关于**区大薛村68号土地招租(第二次) |
转让底价(万元) | 36.99(3年总价)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11月19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26日 |
竞拍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上午10:00起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10:00止(延时除外) |
资产概述 | **区大薛村68号土地招租,占地面积:约7459.09平方米,土地证号:马国用(2008)第80899号。租赁期限3年,首年招租起拍价:12.33万元,竞租保证金:2万元,履约保证金3.5万元。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状态为空置。 2.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租赁标的地点、周围环境、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及对承租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及****交易中心均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3.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若本次出租标的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场地租赁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5.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6.标的展示地:**区大薛村68号标的所在地。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期开始日期 | 2024年11月19日 |
公告期 | 自2024年11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止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1.租赁用途:仓储类。竞得人使用上述场地经营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城市管理要求,若竞得人私自变更经营业态或从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竞得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竞得人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后期租金须提前至上一年租赁截止期前30日内支付。 3.本标的按现状移交。竞得人不得在租赁场地搭建任何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租赁期间,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所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4.因场地受限只允许10吨以下货车进出,超出吨位的大型货车禁止驶入。 5.竞得人不得在租赁场地堆放、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品,堆放物品须具备环保合格要求,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6.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证租赁标的物的完好,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如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7.标的交付日、起租日、后期租金缴纳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人参与竞租资产须缴纳竞租保证金,必****银行****银行卡或公司账户转账的方式递交竞租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系统自动生成为准)。竞租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未按规定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及不能参与竞拍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负。 2.竞买人承诺对委托人制定的《场地租赁合同》无异议,并在竞租成功并办理完成交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 3.买受人(即成交的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至代理机构办理成交手续,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将首期租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拍卖佣金在拍卖成交后3****银行汇款方式缴入**市****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市****公司,开户银行:徽商银行**佳山路支行,账号:156********00233885),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买受人按约定缴清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买受人放弃该标的的承租权,买受人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竞买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成交资格成为买受人后不按公告约定履约的,构成违约,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代理机构及委托人提交买受人违约相关说明后转汇至委托人,由委托人自行处置(违约金优先支付此次拍卖佣金)。 5.买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在办理完全部款项交纳、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后,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违约行为后,在发布成交公告后由****交易中心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未竞得的竞买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 6.买受人需向竞价系统建设方(****公司)支付软件服务费,服务费以系统生成账单为准,费用收取规则详见报名时系统弹出的页面。 7.本次拍卖项目的服务佣金为成交年租金的百分之三,该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特别说明: ①报名一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②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
交易方式 | 1.本次拍卖在****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 2.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买人需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登录系统后,选择需要参与竞价的标的,按照竞买流程参与竞买。 产权网络交易系统访问方式: ①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中,点击页面右方【第三方交易平台】,找到【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模块进行访问。 ②直接复制系统链接:www.****.com/gycq/jmr/jump?num=3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用户注册及登录方式: ①在标的信息展示页面左边找到“竞买人注册”按钮,点击进行注册。如已注册在标的信息展示页面左边找到“竞买人”按钮,点击进行登记。 ②直接复制用户注册或登录地址:www.****.com/gycq/register/entRegisterInfo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3.标的按有底价向上增价的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拍卖未设有保留价。 注意事项:竞买人在交易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后,需耐心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买。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 2.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向拍卖人提交委托手续;竞租成功后,竞租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租,竞得后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5.成交后办理成交手续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交: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竞租保证金转账凭证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竞租保证金转账凭证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2万元整(人民币贰万元整) ****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账户足额转出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之一,并备注标的名称: ①户名:****交易中心;开户行:****银行**四村支行;子账号:955********00224240。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17****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963205E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夏工 |
联系电话 | 0555-****283 |
五、代理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 **市****公司 |
联系人 | 谭萍 |
联系电话 | 0555-****025 189****0248 |
地址 | **市佳山路366号鸿烈大厦8楼802室 |
免责声明 | 本公告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转让方(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交易中心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