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用电动三轮车(第二批)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快递用电动三轮车(第二批)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定向谈判)方式采购,现进行事前公示。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预算:含税金额23.6664万元,税率13%。
2.采购内容:租赁车型为宗申牌10辆1.5米国标车型、7辆1.8米国标车型。租赁费用包含快递专用车辆三年损耗、每年保险费用(交强 18万、三者 150 万、驾乘 100 万)、每年年审费用和日常事故处理、车辆救援和因车辆质量原因导致的基础维保服务等费用。
型号 | 数量(辆) | 单价限价 (元/辆/月) | 月份(个) | 合计(元) |
1.5米国标车型 | 10 | 369 | 36 | 132840 |
1.8米国标车型 | 7 | 412 | 36 | 103824 |
含税总价 | 236664 |
3.实施地点:**省**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寻源依据:《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第七条“两翼DICT类项目物资及服务采购实施。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依据需求部门提供的**瀚宸成交通知书、**慧合成交通知书,指定****提供服务。故本次拟邀请****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市**区**街道领智路56号**星河WORLD二号楼西塔楼
联系人:吴经理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虎踞北路80号
联系人:赵雨杭
联系电话:130****8877
电子邮箱:****@chinaccs.cn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