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机场派出所警务室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7:46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晓辉、岳鹏威、黎光(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32.9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静、曹振雨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109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市货运路与机场四路交叉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黎老师、0371-****77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大学科技园**15号楼F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静、曹振雨0371-****1093 | ||
附件: | |||
附件1 | 机场**局警务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版.pdf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机场派出所警务室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丰产路21号1号楼60号
中标(成交)金额:3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 | ****机场派出所警务室改造项目 | /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李东阁 | 豫241****0010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晓辉、岳鹏威、黎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参考《**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人承担支付,在领取成交通****公司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94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市货运路与机场四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黎老师、0371-****7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大学科技园**15号楼F座
联系方式:李静、曹振雨0371-****1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曹振雨
电 话: 0371-****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