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县2023年度第二批美丽乡村三溪镇沈家龙村工程太阳能路灯采购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国内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2023年度第二批美丽乡村三溪镇沈家龙村工程太阳能路灯采购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 96153.00元(大写:玖万陆仟壹佰伍拾叁元整)
最高限价:96153.00元(大写:玖万陆仟壹佰伍拾叁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县2023年度第二批美丽乡村三溪镇沈家龙村工程太阳能路灯采购等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gasggz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三)根据本项目实际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询价。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时间)。
2、询价通知书获取地点:****(地址:**省****商贸新区**路与创新路交叉口)。
3、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自行下载“介绍信及报名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经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司邮箱:****@qq.com( 邮件须以“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名称”为邮件标题);我司确认后并回复,方为报名成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也可在****现场(地址:**省****商贸新区**路与创新路交叉口)领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6:00 (**时间)。
九、询价时间:2024年11月25日16:00 (**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手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地点: ****(**省****商贸新区**路与创新路交叉口)。
十一、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7****3815
2、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省****商贸新区**路与创新路交叉口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826-****688
注: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公共**交易网仅提供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