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大同机电同比公司服务2024年11月公务用车年度保险采购公告
晋能****公司服务2024年11月公务用车年度保险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4-11-22 23:54: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11-24 23:54:00 |
晋BN1546车辆保险 | 交强险(含车船费) | 人民保险或**洋保险或**保险 | 1 | 份 | 2024-12-05 00:00:00 | 1.车型为2011款斯巴鲁森林人2.5L,登记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 2.含车船税。 | |
晋BN1546车辆保险 | 车损险 | 人民保险或**洋保险或**保险 | 1 | 份 | 2024-12-05 00:00:00 | 车型为2011款斯巴鲁森林人2.5L,登记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 | |
晋BN1546车辆保险 | 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 | 人民保险或**洋保险或**保险 | 1 | 份 | 2024-12-05 00:00:00 | 车型为2011款斯巴鲁森林人2.5L,登记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 | |
晋BN1546车辆保险 | 车上司机责任险(15万元) | 人民保险或**洋保险或**保险 | 1 | 份 | 2024-12-05 00:00:00 | 车型为2011款斯巴鲁森林人2.5L,登记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 | |
晋BN1546车辆保险 | 车上乘客责任险(10万元*4座) | 人民保险或**洋保险或**保险 | 1 | 份 | 2024-12-05 00:00:00 | 车型为2011款斯巴鲁森林人2.5L,登记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 | |
晋BN1546车辆保险 | 畅行保 | 人民保险或**洋保险或**保险 | 1 | 份 | 2024-12-05 00:00:00 | 车型为2011款斯巴鲁森林人2.5L,登记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市**区新****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 1、报价为含增值税,需开增值税专票。 2、报价时必须严格询单进行报价,核实清楚要求,若由于报价人要求不满足要求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承担责任,报价无效。 二、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项目所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允许。 2、供应商应无任何工商登记部门系统中显示的不良经营记录,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格文件在有效期内。****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无不良记录或有重大违约行为,否则将视其为无相关资质,报价无效。 三、付款方式: 我公司不提供预付款,供应商中选后开具全额发票挂账,我公司于1个月内支付乙方100%货款。供应商未按甲方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交货时间:按照询单要求时间。 五、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参与报名、报价供应商需签订并加盖公章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详见发询附件) 六、中选方案: 1、公开寻源至少三家供应商报价无漏项按整包中选。 2、开标后报价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询单进展,积极对接,核价期间若在联机洽谈开始48小时内电话联系未回复、联机无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平台采购,可以不出具《澄清函》,顺延至满足技术要求的最低价格进行核价。 七、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何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他项目有其他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处罚期限,最长3年。 八、****公司****集团监督邮箱 1、 ****公司监督电话:0352-****936 2、 晋****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 九、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 乙方: 十、供应商中标后,需横向打印2份《成交通知书》并加盖公章,5日内到****签订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若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按不能交付货物合同总价的0.5%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出卖人支付该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并不能免除出卖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2、出卖人延迟交货 15 日的,买受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一款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3、出卖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事先征得买受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转让债权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四、技术条款:
一、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通用技术要求。 二、重要技术参数及指标: 1.详见物料清单。 2.供应商可以提供应急出险服务。 3.为保证服务质量,公司要求供应商为中国人民保险或中国**洋保险或中国**保险。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认真阅读商务及技术条款,按要求上传授权委托书及产品质量承诺书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3、2024授权委托书(同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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