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2023****联通****数字**城市数字基座(一期)和数字乡村示范点建设系统集成项目云管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为475000元
1.2采购内容:满足本期2023****联通****数字**城市数字基座(一期和数字乡村示范点建设系统集成项目(增补部分)所需的云管理平台具备IaaS、PaaS等服务的统一管理,同时提供门户概览、统计分析、告警监控、组织管理等运营运维服务。IaaS服务授权实现计算、存储虚拟化,提供云主机、块存储、虚拟网络、对象存储等服务。****联通云管平台标准版1套,IaaS服务授权license24个)。
1.3服务时间:5年远程二线维保。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推荐谈判供应商名称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规定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2.1.2应答人须能够提供与所应答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3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集团【2021】150号)规定,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5)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提供的报价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
(6)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与****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7)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应答人或其人员、采购****机关****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采购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应答人或其人****公司****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公司****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8)因应答人原因,根据采****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的;
(9)应答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①.通过行贿或者其他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联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
②.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的。
④.****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
⑤.****联通利益的行为。
如因存在以上所列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视****联通利益的损害程度,设定 1-3年的禁入期限。中国联通还将对其实施了以上所列行为的实际操作人员、主要决策人等相关人员采取禁入措施,该类人员在禁入期内不得代表任****联通的任何业务**活动。
(10)应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信用中国各级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的。
2.2供应商名称:****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依据本项目技术规范,我公司计划构建私有云平台,并将采用具备专利权的云主机负载处理技术、相关装置、控制设备以及存储介质。****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方法》V1.0(2022年第3号文件)第四条所规定:“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其中第二项指出:“当存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需求,或者涉及新技术试验、且招标不适宜时”。因此,我公司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进行采购。**联通项目编号********联通项目批准编号[2023]606865号已批准了此次采购方式。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根据本项目技术规范的具体要求,我公司计划构建私有云平台,并将采用云主机负载均衡处理技术、相关设备、控制装置以及存储介质,该技术涉及专利权。依据《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方法》V1.0****集团文件(2022)3号)第四条所规定,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二点明确指出,在必须使用无法替代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者需要采用新技术进行试验、且招标不适宜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进行采购。鉴于云主机负载均衡处理技术、相关设备、控制装置及存储介质的专利权归属于****集团****公司****公司,****为****集团****公司,故本项目将选择与****单位的产品进行采购,并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2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东街63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86****2077
电子邮箱:****@wo.cn
采购人:****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