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1-19 17:05
90天 |
资金现金 |
700,000元 人民币 |
37,289,794.64元 人民币 |
CQJPSZDJ2019[JS] |
龙水湖周边污水系统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 招标人补遗(二) 一、补遗内容: 1、将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修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5.1修改为:5.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修改为(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柒拾万元整。 5、将招标文件项目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工程造价修改为: 2700万元及以上 6、 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0.11招标代理服务费修改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948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7、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随本补遗同时发布(详见附件)。 8、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794.64元(大写:叁仟柒佰贰拾捌万玖仟柒佰玖拾肆元陆角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966874.06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9、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 12 月6日 9 时30分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为准。 招标人(印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印章): **** 2024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