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耕指公示〔2024〕12号
根据《**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及《**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补充耕地指标协议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一)受让方名称:****政府。
(二)成交价:人民币肆仟柒佰零陆万壹仟肆佰玖拾壹元伍角(¥****1491.50元)。
二、补充耕地指标基本情况
指标地块位于******村、**村。指标项目名称、项目涉及的新增耕地情况、本次出让的补充耕地指标情况见下表,****中心点坐标见附件。
项目名称 | 信息报备编号 | 项目涉及的新增耕地情况 | 本次出让补充耕地指标情况 | 项目平均 质量等别 | ||||
耕地数量(亩) | 水田规模(亩) | 粮食产能(公斤) | 耕地数量(亩) | 水田规模(亩) | 粮食产能(公斤) | |||
******村等3个村王家胆、**、小周片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 | Z450********063 | 577.113 | 0 | 346267.8 | 0 | 0 | 242387.46 | 10 |
******村岩口片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 | Z450********051 | 483.6705 | 512.208 | 391171.47 | 182.9563 | 0 | 0 | 8 |
******村等3个村**、桥头、袁家片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 | Z450********070 | 422.946 | 477.891 | 349345.8 | 257.2952 | 0 | 8101.705 | 8 |
合计 | 1483.7295 | 990.099 | ****785.07 | 440.2515 | 0 | 250489.165 |
三、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受让方成交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以交易双方签订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1日。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1日17:30前署真实姓名并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壮****交易中心(******新路2号)。
联 系 人:吴潞
联系电话:0771-****858
附件:******村等3个村王家胆、**、小周片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等3****中心点坐标
**壮****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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