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邱村镇农村公路水毁修复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邱村镇农村公路水毁修复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恐山区宋瞳镇陶博路3****中心4楼4548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捌仟捌佰叁拾叁元整(****833.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捌仟捌佰叁拾叁元整(****833.00元)
评审总得分:96.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市邱村镇农村公路水毁修复 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松木桩路基处理,砂砾石回填,水稳摊铺,挡墙砌筑、路肩回填、沥青路面及混凝土路面修复等公路基础设施应急修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之日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项目经理:刘伟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皖134********0100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皖交安B21G04881。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昌奇、严德顺、李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肆拾贰元整(2224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市邱村镇新政务区、**市金峰凤麟府商业房3SA栋103号,联系电话:左先生 189****7599、李工 185****8853。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邱村镇新政务区
联系方式:左先生 189****7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金峰凤麟府商业房3SA栋103号
联系方式:185****8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5****8853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下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