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组织光纤诱饵设备器材配件采购项目,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光纤诱饵设备器材配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中凯****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826657J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采购项目需与现用设备服务配套一致,确保设备配套要求,并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采用直销模式,不存在代理商和经销商情况。 五、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内容: 1.小型模拟激光目标指示器1台; 2.激光诱饵工作效能检测仪1台; 3.开关电源、100米光纤诱饵、20米光纤各1套。 二、项目预算:34.00万元。 三、拟邀请供应商: **中铠****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港、澳、台及合资、外资企业投标,不接受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具有外国国籍或具有国外境外居留权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挂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意见反馈: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单位,须同时附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如公示期满无符合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响应,则此项目确定为单一来源方式。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最近6个月****银行汇款单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 (4)最近6****银行汇款单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具备减免税条件的提供第三方相关证明);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2年审计报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可提供上级审计部门审计的近3年审计报告)。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153****0474 地 址:**省 **市 八、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04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