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都**、那甲镇、足荣镇、隆桑镇、荣华乡、燕峒乡文化室及都**篮球场建设项目)C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名称 | **县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都**、那甲镇、足荣镇、隆桑镇、荣华乡、燕峒乡文化室及都**篮球场建设项目)C段 | 标段(包)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在荣华乡那贯屯、内妙屯分别**1个文化室,上茂村那贯屯**1个篮球场及装饰、安装、路灯、拆除等工程,本标段建筑面积为400.26平方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政务中心三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肆仟壹佰叁拾捌元捌角玖分(¥****138.89)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刘运良(身份证号:4304**********3978;注册建造师证号:桂245****2496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国军(身份证号:4304**********397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桂**C3(2013)****68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肆仟陆佰捌拾陆元壹角柒分(¥****686.17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周荣车(身份证号:4201**********2017;注册建造师证号:桂245****1759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邦助(身份证号:4526**********159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桂**C3(2021)****57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润德****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伍仟玖佰壹拾捌元柒角伍分(¥****918.75)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唐巧玲(身份证号:4503**********1527;注册建造师证号:桂245****6029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金秋燕(身份证号:4526**********002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桂**C3(2016)****00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sggzy/)、******建设局(http://zjj.****.cn)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6-****733 |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