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现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循环流化床锅炉改机械炉排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公告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循环流化床锅炉改机械炉排炉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位于****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现有厂区内,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06°39′6.24″,北纬:39°27′53.55″。
建设规模:本期工程为设备改造项目,拟对一期一台循环流化床锅炉系统进行拆除,新上一套600t/d机械炉排炉及配套余热锅炉、烟气处理系统,其他公用配套工程不变。改造后的设备配置为1×600t/d机械炉排炉+2×500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2×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8****9741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内****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471-****56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审批。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信息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主要包括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等)——公示环评报告主要内容——报告书送审——专家技术评估——报告修改——****保护局。
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 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 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评价结论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公示时间
请于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与****联系,其公众参与意见将作为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参考依据。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2日
您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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