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停车场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浔中镇凤洋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停车场项目,总投资****502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停车场项目位于**县浔中镇凤洋村,本项目总投资****502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投资****502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投资****502元,属于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02元;
2.5.工期要求:30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叁级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提供上述系统查询的截图并确保真实有效,否则将被没收全额保证金并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相关处罚。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1月19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11月24日17时30分00秒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s://www.****.com/ )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 年12月2日09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4000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12月2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及**网(https://www.****.ne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浔中镇凤洋村, 邮编:362500
电 话:135****0736, 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门市**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
邮编: 361000
电话:180****0083, 联系人: 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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