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条件
********事务所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实施采购活动,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项目名称: ********事务所项目
2.2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 为********公司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审查采购人对外签署的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法律培训等。
2.3标段划分: 01标段
2.4服务期: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2.5服务地点位于: **省**市**区创新三路899号A座
2.6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2.6.1供应商应遵守服务协议内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6.2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当及时响应采购人的法律服务需求,为采购人在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2.6.3供应商应当协助修改、审查采购人的各种合同等法律文书;
2.6.4供应商应当协助修改、审查采购人的各种规章制度,提出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和修改建议;
2.6.5供应商应当提供与采购人要求的与采购人业务有关的法律信息;
2.6.6供应商应当按照服务协议接受采购人委托,负责采购人其他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
2.7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8最高限价: 76,000.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具****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接本项目的专业团队(提供服务团队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1.2 供应商需为****集团有限公司法****事务所)**库或法律专家库成员。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3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4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3日00时0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省**市**大道245****公司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取
5.竞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保证金。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5日14时00分;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 2024年11月25日14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最高限价: 76,000.00元 ;(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竞价起始价)
7.3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5时30分。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w.****.cn/)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1.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省**市**区创新三路899号A座23层
邮 编: 150023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37****8898
监督部门: ****监督检查室
地 址: **省**市**区创新三路899号A座24层
邮 编: 150023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 0451-****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