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妇幼保健院“两癌”、“婚检”、“康复治疗等辅助性工作”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两癌”、“婚检”、“康复治疗等辅助性工作”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21:2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1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范晓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79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九天湖路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范晓君 0592-****7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5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范晓君 0592-****79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两癌”、“婚检”、“康复治疗等辅助性工作”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1-21 | 根据供应商拟派出的中药师需具有中医师初级职称及以上资格证,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本项满分0.5分。【注: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 | 0.5分 |
更改为:
1-21 | 根据供应商拟派出的中药师需具有中中药士(师)资格证,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本项满分0.5分。【注: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佐证,否则不得分。】 | 0.5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九天湖路16号
联系方式:范晓君 0592-****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506室
联系方式:范晓君 0592-****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晓君
电 话: 059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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