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G4京港澳高速**王十万(朱亭)至**大市段扩容工程:
①既有路段项目现状
既有路段朱亭互通南侧至洪市互通段(以下简称“北段”)路线长约57.297公里,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属于**至**高速公路**至**段;洪市互通至大市镇段(以下简称“南段”)路线长约39.029公里,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属于**至**高速公路**至**段。
目前,****政府委托****按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运营。根据《****办公厅关于京珠高速公路潭耒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问题的批复》(湘政办函[2000]179号),北段和南段收费期限自2000年12月18日至2030年12月17日止。考虑新冠疫情影响,****政府批复,收费期**79天,至2031年3月6日。
②本项目扩建方案
本项目为利用既有路段的原址扩容高速公路项目,主线起于**市**区京港澳高速朱亭互通南侧,止于**市**市大市镇,全长约96.326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同步建设必要的连接线、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估算投资约150.97亿元,其中含**省路网监测和联网收费云工程建设费用约2880万元(按每公里30万元计列)。该费用的具体使用****运输厅批准的**省路网监测和联网收费云工程实施方案执行。
③根据《特许经营方案》,本项目按“建设期通行费收入损失补偿+运营期终止收费权补偿”的方式对既有运营主体进行补偿。
建设期通行费收入损失补偿金额为14.95亿元,运营期终止收费权补偿金额为19.25亿元,合计为34.20亿元(未折现);合计补偿金额折现后为28.67亿元。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前,项目公司应在《特许经营方案》中明确的既有路段衔接方式基础上,与既有运营主体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应明确“如存在存量债务,由政府方(既有运营主体)自行承担,项目公司(特许经营者)不承担该部分债务”。
(2)桂****(**)高速公路桂****段:
本项目主线起于**市**县,止于**市**区,全长约92.91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同步建设必要的连接线、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估算投资约169.09亿元。
注:项目估算总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工期、技术标准、路线走向等以最终国、省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特许经营期:特许经营期为35年,包含前期、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除因故提前终止外,项目特许经营期限通常不予变更。特许经营期到期日不晚于收费期到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