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安乐河镇河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已由 ****改革局 以 宁发改农经〔2024〕284号 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及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安乐河**乐河村。
2.2工程规模:重**乐河集镇段河堤680m,平均高度约7m(含基础),安装防护栏400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项目投资总额:629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440.59万元。
2.4计划工期:180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县安乐河镇河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标段编号: **** ;标段类型: 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县安乐河镇河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重**乐河集镇段河堤680m,平均高度约7m(含基础),安装防护栏400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县安乐河镇河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3.2 凡未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及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
3.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5.投标人需提供由项目所在****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7每个投标人最多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4年 11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 11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至2024年 11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免费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网上递交;纸质版文件现场提交。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其他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文件为SXT格式,必须使用**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安乐河镇街道
联 系 人:明先生
电 话:0916-****09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高新区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C座16层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77****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