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深18井钻井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675409L | 建设单位法人:孙国庆 |
于佳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西柳街4****事业部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潼深18井钻井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街道肖家店村1组 |
经度:106.402339 纬度: 30.49407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3 |
广环岳审批〔20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500 |
44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675409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渝佳****公司 |
915********469571M | 验收监测单位:**锡水****公司 |
****0100MA6C7LFA1Y | 竣工时间:2024-01-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井场5500m2(100m×55m),**道路92m,改建道路580m,维修道路2.42km。**应急池500m3,清洁化操作平台450m2(其中150m2作为岩屑堆放区),含泥浆储备罐8个,生活区1处,厕所2座;**2座燃烧池(1主1副)、各配20m3集酸池。配套建设钻井设备基础、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设计井深4917.20m,导管(0-30m)**钻井,一开(30~502m)聚合物钻井液钻井、二开(502~2230m)KCl-聚合物钻井液钻井、二开后段~三开(2230~4927.2m)钾聚磺钻井液钻井。整个钻井作业期间,水基泥浆循环使用,同时对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治理。目的层为茅二段,射孔完井,完井作业包括洗井、射孔、酸化、测试放喷等过程,放喷测试安装采气树完井。 | 实际建设情况:**井场5500m2,规模为100×55m;**道路92m,改建道路580m,维修道路2.42km,**应急池500m3,清洁化操作平台450m2(其中150m2作为岩屑堆放区),含泥浆储备罐8个,生活区1处,厕所2座;**2座燃烧池(1主1副)、各配20m3集酸池。实际实施了潼深18井,潼深18井实际井深4730m,目的层为茅口组,井型为定向井,井别为预探井,射孔及酸压测试完井。 |
钻井深度由4917.2m缩短至4730m,缩短187.2m,工程占地相比环评阶段占地20505m2减少了3150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采用ZJ70D钻机钻进,钻井作业主要包括钻进、钻进辅助作业、固井和完井等过程。采用“导管+三开”钻井工艺,并分段采用套管进行固井。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ZJ50D钻机钻进,钻井作业主要包括钻进、钻进辅助作业、固井和完井等过程。采用“导管+三开”钻井工艺,并分段采用套管进行固井。 |
采用ZJ50钻机钻井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钻井废水、方井雨水经废水罐预处理后回用于钻井补充泥浆配置,钻井剩余废水储存在废水罐和应急池中。完井阶段洗井废水、酸化废水经清洁生产操作平台的废水罐预处理后临时储存应急池。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最终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处理厂(****公司****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置,污泥、泥浆压滤后与水基钻屑一起外运进行制砖等**化利用。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集生活废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由第三****处理厂处置。 水基岩屑收集后暂存于清洁化操作平台的岩屑堆放区,外运进行制砖等**化利用。钻井机械设备润滑、保养产生的废油暂存于清洁化操作平台内危废暂存间,完钻后企业内部回收利用或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弃聚磺体系水基岩屑、废弃聚磺体系水基泥浆鉴定后处理,如若为危废则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废水、方井雨水经废水罐预处理后回用于钻井补充泥浆配置,钻井剩余废水经收集后及****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洗井废水用于酸化液配置,酸化废水收集****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泥、泥浆压滤后与水基钻屑一****砖厂及****砖厂**化利用;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未排放。 水基岩屑及废水基泥浆收集后暂存于清洁化操作平台的岩屑堆放区,****砖厂及****砖厂**化利用。项目施工期间未进行设备大修,无废油产生。项目全过程未使用聚磺体系泥浆,无废弃聚磺体系水基岩屑、废弃聚磺体系水基泥浆。 |
项目生产废水产生期间,****公司****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规模无法满足本项目处理需求,因****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地耕地广布,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由当地农民自行挑运用作农肥,****处理厂处置。 项目施工期间未进行设备大修,无废油产生,全过程未使用聚磺体系泥浆,无废弃聚磺体系水基岩屑、废弃聚磺体系水基泥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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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处理设施 | / | 清洁化操作平台内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对钻井废水进行预处理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发电机房、基础减振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修建降噪柴油发电机房和泥浆泵房,设备进行减震安装 |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照防渗规范,划分重点防渗区,方井、钻井基础、循环罐区、清洁化操作平台(包括临时堆放区)、应急池、集酸池(集酸沟)、燃烧池、井场隔油池、发电房基础、危废暂存间、柴油罐区为重点防渗区;井场、泥浆储备罐区、清污分流区域为一般防渗区 | 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方井、钻井基础、循环罐区、清洁化操作平台(包括临时堆放区)、应急池、集酸池(集酸沟)、燃烧池、井场隔油池、发电房基础、危废暂存间、柴油罐区为重点防渗区;井场、泥浆储备罐区、清污分流区域为一般防渗区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水基泥浆、水基岩屑、沉淀罐污泥在岩屑堆放场暂存,定期外运进行**化利用废弃聚磺体系水基岩屑、废弃聚磺体系水基岩屑鉴定后处理,如若为危废则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经站内回收后用于其他井配制油基泥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回收站进行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完钻后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 废水基泥浆和钻井岩屑随钻处理,收集后****砖厂及****砖厂**化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储存于生活垃圾箱内,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妥善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放喷管线出口位置修建放喷坑,放喷坑建挡墙减小热辐射影响。对热辐射破坏的植被进行补偿。井场西南侧设置耕作土临时堆场,临时堆放占地清理表层耕作土,用于完钻后回填、复垦。井场表面硬化,设置挡墙、排水沟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耕作土临时堆场边坡播撒草种,设置临时编制袋装土挡墙防止水土流失。 总体全面复垦为旱地,对边坡等不具备复垦耕地条件的种植草本植物恢复生态。耕地复垦率100%,钻井完工后进行复垦,施工期3个月。复垦种植恢复期2年。 复垦土壤主要采用耕作土临时堆场堆放的耕作土以及其他临时占地原有耕作土。项目若无开采价值,井场除保留井口封井装置区外全部拆除,平整、翻耕、培肥改良复垦。若后续具有开发价值,根据后续地面集输工程征用占地,对占地墙外的区域全部拆除,平整、翻耕、培肥改良复垦。包括井场及井场外的油水罐区、泥浆罐区、生活区、放喷坑、耕作土临时堆场、固化操作平台、应急池以及边坡等。对土壤进行翻耕、平整及培肥改良。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规定的要求。 | 在施工过程中,工地划分了施工范围线,并很好的执行在施工范围内作业;对施工造成破坏的植被和农作物进行了恢复和赔偿;设置临时排水沟;耕植土堆放场;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及地面设备的搬迁,目前潼深18井正在进行地面工程建设,待地面工程建设结束后由建设单位对永久征地外的临时用地进行复绿复垦。燃烧池作为后续潼深18井地面工程应急设施暂未拆除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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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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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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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放喷管线出口位置修建放喷坑,放喷坑建挡墙减小热辐射影响。对热辐射破坏的植被进行补偿。井场西南侧设置耕作土临时堆场,临时堆放占地清理表层耕作土,用于完钻后回填、复垦。井场表面硬化,设置挡墙、排水沟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耕作土临时堆场边坡播撒草种,设置临时编制袋装土挡墙防止水土流失。 总体全面复垦为旱地,对边坡等不具备复垦耕地条件的种植草本植物恢复生态。耕地复垦率100%,钻井完工后进行复垦,施工期3个月。复垦种植恢复期2年。 复垦土壤主要采用耕作土临时堆场堆放的耕作土以及其他临时占地原有耕作土。项目若无开采价值,井场除保留井口封井装置区外全部拆除,平整、翻耕、培肥改良复垦。若后续具有开发价值,根据后续地面集输工程征用占地,对占地墙外的区域全部拆除,平整、翻耕、培肥改良复垦。包括井场及井场外的油水罐区、泥浆罐区、生活区、放喷坑、耕作土临时堆场、固化操作平台、应急池以及边坡等。对土壤进行翻耕、平整及培肥改良。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规定的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工地划分了施工范围线,并很好的执行在施工范围内作业;对施工造成破坏的植被和农作物进行了恢复和赔偿;设置临时排水沟;耕植土堆放场;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及地面设备的搬迁,目前潼深18井正在进行地面工程建设,待地面工程建设结束后由建设单位对永久征地外的临时用地进行复绿复垦。燃烧池作为后续潼深18井地面工程应急设施暂未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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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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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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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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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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