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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馆改造零星项目
一、邀请单位:****
二、项目名称:********体验馆改造零星项目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在**** ,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生活体验馆装饰、总投资约:185000元,计划工期为:10天。****学校事务管理与后勤服务。
四、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 如比选申请人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比选申请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比选申请人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比选申请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3.参加比选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二)比选人根据比选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比选申请人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提供声明函);
2.成交比选申请人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提供声明函);
3.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
(三)在比选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比选人申请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渠道查询相关比选申请人的信用记录,以比选文件要求(确定)的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时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比选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规定条件的不符合的比选申请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比选采购活动;比选人应当妥善保管相关比选申请人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比选采购以外事项。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 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8:00-12:00,15:00-18:00)共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邮寄相关材料至****进行报名并投递。
(二)投递方式:快递或现场投递。
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上午09:00 一楼会议室现场进行各供应商价格比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众号
七、评选方式:
(一)由业主单位对报名单位审核,根据价格,资质等择优一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二)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公众号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八、联系方式
地点:****
联系人: 洪老师
电话:151****8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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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