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郭勒布依乡北侧4号建筑用砂、卵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19 |
****县郭勒布依乡北侧4号建筑用砂、卵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为深化矿产**有偿使用制度,培育和建立规范、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促进矿产**有序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矿产**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1号),****政府批准,****委托****(以下简称“****公司”)以挂牌方式出让****县郭勒布依乡北侧4号建筑用砂、卵石矿采矿权。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县和谐北**侧、中****公司****公司西侧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市公共**交易平台 场所:**市**区丝绸大道4100****中心七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郭勒布依乡北侧4号建筑用砂、卵石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县北西316°方向,直线距离14km处。 面积:0.162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134.33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41米米至 +128米米 **开发利用情况: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无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56.71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竞买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异常名录”。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17日 网上地址:http://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详情见“**市公共**交易网-帮助中心-《矿业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17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按照《矿业权交易操作指南-竞买人》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原件正、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无授权委托人忽略)5.竞买申请书(交易系统线上填报) 6.竞买承诺书(交易系统线上填报)7.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加盖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网上延时竞价确定竞得人,并即时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若无继续竞价的,则以挂牌期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竞得人按照系统提示即时与交易平台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发改委《关于规范政****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规定,在《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自然**部门户网站、****政府网、**市公共**交易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勘查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及安全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因法律法规**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双方应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策执行。 (三)竞买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不详、政策发生变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部门提出退款、索赔要求。 (四)本次出让的矿业权仅为该区块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林地、草原等其它使用权。 (五)竞买申请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机关报案。 (六)网上交易时推荐用IE10及IE11版本的浏览器。 (七)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八)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一、书面提出异议: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县自然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市公共**交易平台提出。 二、按照规定处置: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二)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部门户网站、****政府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自然**部门户网站、****政府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请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私自向他人透露有关情况、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或对交易矿业权有异议的,由交易平台和出让人负责解释。 十、咨询联系电话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4年11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