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公司****铁矿采矿权上部及深部协议方式出让公示采矿权协议方式出让公示
(公示文号:辽采协示字[2024]21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建****公司****铁矿采矿权上部及深部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区北陵大街29号
二、受让人
名称:建****公司
场所:**县青峰山镇宋家湾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580591L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建****公司****铁矿采矿权上部及深部协议方式出让公示
开采矿种:铁矿
地理位置:**县青峰山镇宋家湾村
面积:0.248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1 | ****477.9288 | ****1573.0669 | | |
2 | ****477.9305 | ****2063.0695 | | |
3 | ****757.9175 | ****1663.0735 | | |
4 | ****757.9180 | ****1463.0722 | | |
| 680 | 386 | 柳营子4区 | 1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477.9288 | ****1573.0669 |
2 | ****477.9305 | ****2063.0695 |
3 | ****757.9175 | ****1663.0735 |
4 | ****757.9180 | ****1463.0722 |
| 680 | 386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矿产**的,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
理由:符合《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采矿权人在**范围深部、上部开展勘查工作,无须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04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单位地址:**市**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电话:024-****9093、****9098,传真:024-****9000。
本公示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