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8084.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同发路以西、圆通大街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28084.29 | ||||||
投资强度: | 22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75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40 | ||
起始价: | 1756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
宗地编号: | YN2024-45 | 宗地总面积: | 2461.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中华大街以东、**街以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供燃气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供燃气用地 | 2461.6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8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B0033 | |||
起始价: | 582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
宗地编号: | YN2024-43 | 宗地总面积: | 22372.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建设路以东、圆通大街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22372.0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43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39 | |||
起始价: | 1439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到 ****(区规划展览馆525室)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到 ****(区规划展览馆52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9日 10时00分;
YN2024-45 号地块: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9日 10时00分;
YN2024-43 号地块: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9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号宗地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指标按照《**市**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规定,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控制性指标标准执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园区签订《企业投资履约监管协议》,并签署《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不高于0.6397吨标准煤/万元。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3、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43号宗地地上建筑物****工业园区财政局,土地成交后,地上建筑物由****工业园区协商处置。YN2024-45号宗地建筑物总价为 8.9676万元,与土地一并出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590.9676万元(其中土地保证金582万元,建筑物保证金8.9676万元)。6、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7、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8、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区洺州大道29号**区规划展览馆
联 系 人:范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10-****026
开户单位:****政府****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
开户账号:030********00434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