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0001.0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镇南街关村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7000.93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3000.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43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4BA0099 | |||
起始价: | 743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到 ****公司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到 ****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10日****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宗地中配置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要严格按照《****办公厅****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意见》(冀政办字【2021】96号、《****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衡政办字【2019】25号)及《****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深政办字【2020】2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在建设后达到****政府****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根据《**市**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政办字【2022】06号),建成后达到交付条件交房即交证。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区中华南大街中安里1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7829
开户单位:****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507****300014